我们生活在声音的世界里,既有动人、悦耳的乐声,也有嘈杂的噪声。噪声是一种杂乱无章的声音,它不仅能引起人体的生理改变和损伤,比如头晕、耳鸣,疲乏、失眠、心慌、血压升高等症状,而且能导致对心理、生活和工作的不利影响。据统计,当环境噪声大于45dB(dB称为分贝,是声压级的单位)时,人会感到明显不适;噪声达到60~80dB时,会影响睡眠;当超过90dB时,就会对身体健康产生明显影响。所以噪声也是一种环境污染,必须加以控制。 根据噪声源分类,可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生活噪声三种。在交通噪声中,又可以分为道路交通噪声、铁路交通噪声、海河航运交通噪声和航空交通噪声四种。道路交通噪声可以分为车辆噪声和道路噪声两种。车辆产生的噪声,几乎可以占交通噪声的80%左右。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激增,噪声污染越来越严重。我国不少城市的噪声,特别是车辆噪声,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为此,我国于1979年公布了国家标准GB1495-19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和GB1496-1979《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把控制车辆噪声纳入了环境保护的范畴。进入80年代又陆续颁布了汽油机、柴油机等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标准。一系列标准的实施对行业主管部门控制汽车噪声的过快增长、促进生产企业和社会公众提高环保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