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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勾结开发商谋利 日均敛财逾1.4万元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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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来说,每一分钟都很“贵”。在他任职赤峰市区的6年时间内,平均每分钟约“进账”1

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来说,每一分钟都很“贵”。在他任职赤峰市区的6年时间内,平均每分钟约“进账”10.14元,日均“进账”近1.5万元。

但这是违法违纪所得。

引起广泛注目的徐国元巨额受贿案日前进入了审判程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徐国元之妻李敏杰也一并受到相关指控。

6年敛财3200万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张力对新华社记者的介绍,从2002年初到2007年末,在赤峰市工作的徐国元违法违纪所得高达3200余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徐国元1974年参加工作,1976年入党,历任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统计局局长、根河市市长、呼伦贝尔盟盟委组织部长、赤峰市委副书记、赤峰市市长等职务。

据调查,徐国元单独或伙同妻子李敏杰,在上述任职赤峰市6年期间,收受他人贿赂395万元人民币、30万美元、2万欧元、评估价为382.95万元人民币的别墅一套,以及购买价为30.3万元人民币的贵重物品4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妻收受他人礼金和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361.39万元。

另据徐国元夫妇交代并书面表示,2002年到2007年,收受其他人员给予的1337.14万元人民币、43万美元和估价为172.13万元的153件贵重礼品。

张力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02年初到2007年末的6年间,徐国元违法违纪所得就高达3200余万元,平均每年敛财533.3万元,平均每月敛财44.42万元,平均每天敛财1.48万元。

卖官也卖项目

组织干部“出身”的徐国元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开始”阶段在许多方面也涉及干部人事方面的问题。

2000年,徐国元从呼伦贝尔盟原组织部长任上调任赤峰市委副书记(主管组织人事),2005年任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

根据新华社相关报道,2003年某日,时任赤峰市宁城县委副书记的王玉良(另案处理)为请徐国元在其提拔任用上帮忙,在徐家中留下2万美元。其后,在徐国元的“作用”下,王玉良被提升为松山区委书记。出于“感谢”,王玉良于2005年某日,在徐国元办公室又送上10万元。2007年,又送给徐国元1万欧元、1万美元和两块价值21万元的鸡血石印章,还送给李敏杰5万元人民币。

另外,徐国元多次违反规定在项目审批、工程承包、土地出让、减免税费等方面为其“大款”朋友提供方便。

2005年初,大连某公司董事长孙某看中了赤峰市新城开发区的一块土地。据孙某交代,该公司此项目净赚了2亿元人民币。而徐国元也得到了相应“回报”:孙某在大连市选择了一套面积299平方米的别墅,装修并购买家具、电器等用品后,以徐国元的儿子的身份证办理了产权证送给徐国元,价值380多万元。

夫唱妇随及下属之随

就在徐国元被“双规”的前一天,徐氏夫妇还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一幅名人字画。此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已经对徐国元进行调查,相关领导也找徐国元谈了话。

从下面一件事可以看出,徐氏夫妇配合之“默契”以及他们胆大妄为和贪得无厌达到了何种程度。2003年,赤峰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刘某请徐国元帮其妹妹安排工作。徐国元向巴林右旗领导打了招呼,刘某的妹妹被安排到旗检察院,后又调到松山区公安局工作。

或许是办成了事未“付费”或者是其他原因,2004年的一天,徐国元让李敏杰给刘某打电话,索要10万元人民币。次日,徐国元的账户上10万元“如愿”进账。

相关报道中说,凡有人到徐国元家送钱送物,不管徐国元是否在家,李敏杰都照收不误,甚至很多人她根本不认识。以至于她在交代材料中以“大高个”等形容送钱的人。

上行下效。在徐国元的“影响”和“带动”下,赤峰市一些旗县区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也纷纷“犯事”。前述之王玉良2007年3月至9月,收受他人贿赂113.2万元;市国土局局长周玉收受他人贿赂432万余元、2.4万美元,违规收受礼金33万元、0.7万美元;市规划局长王金祥收受贿赂119万元、1.5万美元和1.91万欧元;市建委副主任刘凤祥收受贿赂105万元人民币,违规向有关企业投资入股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取利润1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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