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核能开发在全球范围内又开始复苏,一些东南亚国家对核能的期望值也显著上升,其中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都已不同程度地开始着手核能开发。尤其是近年来世界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飙升,东盟国家出于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考虑而迫切需要发展核能,其战略目标是实现能源多样化,以满足本国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
1995年 12月在曼谷举行的第 5届东盟峰会上,东南亚 1O国签署了 《东南亚无核区条约》,1997年该条约正式生效,成为世界上继拉美无核区、南太平洋无核区、非洲
无核区之后 的第 四个无核区条约。根据《东南亚无核区条约》,东盟通过有关机制以及成员国的自律,对本地区的核问题进行区域治理。由东盟各国高官组成的东南亚无
核区委员会是专门负责本地区防止核扩散的机构,除了致力于执行 《东南亚无核区条约》外,它还对有关国家的民用核开发提出建议。此外,成立于 1999年 1月的东盟国家能源中心也是与开发核能有关的一个功能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