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确定了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规划在 2020年使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达到 4OOO万千瓦,约占当时总发电量的4%~5%。根据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预测,专家们提出在 2035年左右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应达到 1.5亿千瓦,发电量 占当时发电量的16%左右。我国煤电的发展既受环境污染影响的限制,也受已查明资源量的约束;水电开发中的生态影响问题也已逐渐引起公众的关注;油电和气电由于资源的限制不可能有较大的发展;风电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难于在短期内形成大的规模。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发展核电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有可能的。从 20世纪 8o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建成了 9台核电机组 ,基本掌握了设计和建造大型核电站的能力。在此同时建设了相应的同位素分离厂和元件厂,铀资源也不可能成为限制核电发展的不可克服的制约因素。
核电是安全、清洁的能源。核电的危险是很小的,但不等于零。事故应急响应和准备是进一步减小核电站可能危害的最后必要屏障。我国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准备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但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