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能资源十分丰富,理论蕴藏量为6.76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为3,785亿千瓦,均居世界第1位。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电力工业必须以较快的速度给予能源保证,我国水电建设迎来了一个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时代。根据党和国家的宏观政策,未来发展水电重点是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乌江、长江上游、南盘江、红水河、澜沧江、黄河上游、湘江、闽浙赣、东北及黄河于流等流域(地区)的水力资源,完成12个大型水电基地建设。进行流域梯级开发是充分开发利用水资源,以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在进行流域水资源开发时,一般都要以流域的梯级 开发为先决条件,对全流域进行统筹规划。然而,流域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规划,在梯级开发过程中所面I临的风险必然是多方面的。因此,在考虑流域梯级开发所面临的风险时,不仅要对单项工程加以重视,更要重视各梯级工程的累积效应及连锁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