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同波段射频电磁辐射在 一定距离 内作用场的性质不同,以及不 同波段射频 电磁辐射生物学作用和吸收功率的差异 ,因此将其容许辐射剂量分为高频、超高频 (超短波)和微波三个大频段分别制订
自从 50年代初美国和苏联分别提出射频电磁辐射卫生标准至今 ,国际上 已有许多国家制订了高频、超高额和微波劳动卫生标准 。我国也在1989年分别颁布了《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 10436--89)和t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 10437 89)。从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情况来看,有必要就射频电磁辐射劳动卫生标准作进一步探讨 ,以便提高标准的研翻和修订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