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川环发[2004]129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
生态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创建生态小区是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良好生态环境区域的“生态细胞工程”。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小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将在试点过程中修订和完善的《四川省生态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生态小区评估指标及指标说明”、“四川省生态小区申请表”印发你们,请转发各县(区)环保局,结合“三区一镇”工作遵照执行。
希望各地环保部门不断加强、完善和规范生态小区创建和管理,力争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生态小区,以点带面推进全省生态保护工作。
附:1、四川省生态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生态小区评估指标及指标说明
3、四川省生态小区申请表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