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 是近代公认的、继废气、废水、废渣之后被列为第四大公害。1988年9月的澳门环境综合调查表明, 澳门半岛环境噪声是当地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较之大气、水域污染, 它对澳门居民生活的影响更为重要。
此次噪声调查是按照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普查(白天)的规律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现场实测。另外在典型地点(南湾大会堂)测量了24小时的昼夜环境噪声变化规律。结果表明, 澳门半岛由于人I:r密度大,城市现代化程度高,各种类型的噪声源— — 交通(汽车)声源、工业生产声源, 城市环境声源等相互交织混杂, 重叠干扰。而城市基本建设和市政施工更造成普遍的扰民噪声。工厂与民居为邻,致使工业生产噪声直接威胁居民生活。凡此种种, 造成了澳门环境噪声污染严重,9月所测的结果,80Y,~ 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而南湾大会堂前测定的夜间噪声超标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