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国家环保部委托,省环保局组织考核验收组对栾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认为,该县创建工作已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考核验收标准,一致同意该县通过验收。
考核验收期间,考核验收组听取了栾城县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汇报,逐项审核了创建工作的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完成情况,实地考察了县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林业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项工作,同时进行了公众随机抽样问卷调查。
考核验收组认为,栾城县自2000年6月被批准为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以来,县委、县政府对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高度重视,通过8年多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该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同时,经问卷调查,全县公众对创建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知晓率达98%,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率达96%,对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的认可率达到98%。考核组成员一致同意栾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已有平山、正定、灵寿、栾城四个县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