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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十大示范工程助推生态市建设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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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编者按 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必须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前提,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国民经济体

编者按 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必须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前提,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国民经济体系;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融入一、二、三产业发展,融入农业、工业、旅游、城建以及科教、文化等各个行业和领域,基本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巴中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针,强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出台了以环保示范工程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意见,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分解落实,此举必将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巴中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最近,巴中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环保示范工程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意见》,决心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并将十大示范工程的重点项目进行了分解落实,以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明确生态市建设总体任务

巴中市委、市政府在下发的《意见》中指出,生态市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市级行政区域。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必须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前提,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国民经济体系;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融入一、二、三产业发展,融入农业、工业、旅游、城建以及科教、文化等各个行业和领域,基本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巴中生态市建设要以重点实施“十大示范工程”为切入点,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巴中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到2011年,生态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生态市建设主要目标任务,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到2015年,通过国家级生态市考核验收。

大力实施“十大示范工程”

根据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巴中市委、市政府提出,必须着力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实行农村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巩固“五改三建”成果,大力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到2010年,全市建成4-5个有机食品基地,4个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30万亩无公害食品基地。到2011年,全市建成5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2000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户。

(二)生态工业示范工程。坚持走新型化工业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坚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到2010年,全市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户,产值过亿元企业15户,建设2-3个生态工业示范工程,4个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5家环境友好型企业。

(三)生态旅游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绿色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培育和壮大旅游经济。到2010年,将巴城建设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到2011年,建成4个生态旅游园区,把光雾山、诺水河、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总政治部旧址纪念馆将帅碑林及川陕革命根据博物馆建成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建成绿色旅游饭店10家。到2013年,将南江县建设成中国优秀旅游强县;全市实现接待游客260万人,旅游收入达到20亿元。

(四)生态城市示范工程。加快中心城市、三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抓好以道路骨架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到2010年,完成巴城南池河综合治理工程,抓好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到2013年,将巴城创建成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将南江县城、平昌县城、通江县城创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大力实施城市绿化,到2010年,将巴城建成省级园林城市,到2014年,将南江县城、平昌县城、通江县城建成省级园林城市。

(五)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严格实施节能减排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污染防治,降低污染负荷。以还“巴河清水”为重点,全面开展重点工业和农村污染治理,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到2013年,工业污染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其中实施工业污染治理示范项目20个,实施农村畜禽养殖综合治理示范工程20个。

(六)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工程。大力实施“天保”工程,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提高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到2010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280平方公里(每年70平方公里),建设4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1个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矿山迹地生态恢复,加快对水电开发和公路、铁路建设区、矿山开采区等生态恢复治理,使全市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治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到2011年,建设4个防灾减灾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七)流域治理示范工程。加强巴河上游河道管理和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巴河流域两岸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到2012年,建成巴河流域生态示范长廊(巴城至南江县城段)。对巴河流域76个重点场镇采用建污水处理站、沼气池、化粪池及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规范垃圾填埋场,到2010年,建成巴河流域重点场镇生活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个。

(八)生态文化示范工程。坚持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相结合,大力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企业生态文化、社区生态文化、旅游生态文化、农户庭园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文化水平。到2010年,建成绿色示范社区5个,省级绿色示范学校10所,市级绿色示范学校40所。

(九)“生态细胞”示范工程。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建设管理,建设一批自然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示范项目。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细胞”示范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市80%的乡镇要达到环境优美乡镇标准,80%的村达到生态村标准,其中,建成2个国家级环境优美示范乡镇,20个省级环境优美示范乡镇,30个市级环境优美示范乡镇, 50个生态示范村,50个生态示范小区,1000个绿色家园。

(十)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以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依法划定和管好全市188个乡镇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到2011年,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其中建成4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20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

建立和完善机制

(一)建立“三大环保”行动机制。积极开展全民环保友好行动、全民绿色消费行动、全民环保教育行动,改善全民的环境观念,增强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生态市建设,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条块结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围绕生态市建设总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生态市建设工作,由上一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制定完善生态市建设投入政策,落实生态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当年用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增长要高于上年GDP增长幅度并逐年提高。鼓励银行贷款向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倾斜,引导民间资金、外来资金注入生态市建设,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加大企业污染治理自身投入力度。

(四)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生态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生态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把生态市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生态市建设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生态市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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