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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申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初审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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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记者24日从永泰获悉,经过专家组两日的初审验收,永泰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初考”。  记者了解到,国家环保部委托省环保局

 记者24日从永泰获悉,经过专家组两日的初审验收,永泰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初考”。

  记者了解到,国家环保部委托省环保局、省农业厅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7位专家组成专家组,22日至23日对永泰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进行初审验收。专家组专家告诉记者,对照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要求,永泰县各项指标均已达到了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标准的一类标准,考核组一致同意通过初审验收,建议上报国家环保部申请验收与命名。

  据悉,2002年6月,永泰县被列为全国第7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该县制定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实施了生态农业等六大生态工程建设,全县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小区11个,受保护面积达到县域面积的35.8%。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1.8%,绿化程度93.1%。城镇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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