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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批评3环评机构 宝钢委托2项环评出问题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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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近日,环境保护部(以下简“环保部”)对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3家评价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暂停业务的处罚。据悉,

近日,环境保护部(以下简“环保部”)对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3家评价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暂停业务的处罚。据悉,以上单位和个人在为受委托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出现各种问题,其中宝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委托的3家之中的两家环评机构所做的两份环评报告都出现了问题。

环保部称,这3家机构的问题是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部分评价机构工作质量较差。

据悉,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09年1月编制的《辽宁省锦凌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等方面内容不全面,部分环保措施不可行,公众参与调查不能满足有关技术要求。此外,环保部还对主持编写该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李振海予以暂停业务三个月的处罚。在暂停业务期间,不得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名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并责令其在收到环保部通报后10日内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登记证交至环保部。

环保部介绍,该部在处理江苏省南京市某码头扩建影响饮用水源地纠纷情况过程中发现,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2005年10月编制的《宝钢股份梅钢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装备升级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现状描述不清,未对实际在用的水厂取水口进行说明和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环保部对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予以了通报批评。

此外,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也因编制宝钢项目环评出问题遭通报批评。据悉,2004年10月该公司编制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板及硅钢生产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分析出现失误,遗漏煤气混合加压站噪声源。这一问题还引发了上海市群众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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