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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04  浏览次数: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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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该项目

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2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Ag158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4建设地点:鲁山县汇源办事处大王庄居委会(现污水处理厂东墙外)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处理规模为3万M3/d,采用预处理+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混合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主要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构筑物、非生产区域的建筑物及相关管道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及调试。(详见图纸及设备清单)
三标段:本项目监理
四、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设备、电器自动化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设备清单)
三标段: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计划工期:
一标段:180 日历天
二标段:90日历天
三标段: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和任何重大事故记录;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单位需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项目经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技术职称;
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6.2第一标段、第三标段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6.3需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6.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5年1月份以来的工资证明及可供查询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
6.5每个资质只能投报上述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做出书面承诺,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及需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函;除以上资料外第一、二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份以来的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第三标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份以来的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第一、三标需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以上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7.2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
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鲁山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 刘 先 生
电 话: 1378243956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常 女 士
电 话: 0375-7038879 13803750185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德昌珠宝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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