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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重压下,“灭掉”小水电是愚蠢行为

发布日期:2015-10-14  浏览次数: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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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当前,过量的温室气体排放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最大的生态难题。2014年11月联合国发布报告称,在遏制气候变化问题上,要争取平均温

 当前,过量的温室气体排放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最大的生态难题。2014年11月联合国发布报告称,在遏制气候变化问题上,要争取平均温度升幅不超过2摄氏度,至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须较当前减少40%至70%,到2100年接近零。否则,到21世纪末,气候变暖将很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带来严重的、广泛的、不可逆转的影响。

  由于能源供应对社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在具体的减排责任上,各国都不免要捍卫自己的发展权。目前,中国已经在这场全球最大的生态矛盾斗争中逐渐成为了主角。 数据显示,中国的碳排放总量已经在2009年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

  2011年美国奥巴马政府宣布将陆续关闭燃煤电厂,约有175座燃煤发电机组将在2012年至2016年间停止使用。美国最终的目标是彻底停止本国的煤炭业。美国在减排问题上的积极态度,无疑将会给中国造成巨大的压力。

  中国小水电对减排的贡献全球第一

  目前,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在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上,无论是对水能、风能还是太阳能的开发利用都走在了世界的前面,其中最突出、最成功的应该说还是中国的小水电建设。

  至今中国大型水电的开发程度还非常低。由于很多龙头水库没有建设起来,中国大型水电的电能质量(丰枯矛盾)相比发达国家还有巨大的差距。

  中国的风能、太阳能的成就也非常突出,但这些成本需求比较高。而中国的小水电开发利用,是全世界公认的成功典范。因此,联合国的小水电中心也设在了中国,由中国培训各国的小水电专家。联合国支持开发小水电主要是两个作用,减贫和减碳。中国的小水电开发在减贫和减碳方面都十分突出。

  小水电既有历史贡献更有现实担当。上个世纪后期,中国每年的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为中国很多地区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至今,小水电在中国农村的经济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平时也许我们感觉不到,但是,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小水电的经济保障作用就凸现出来了。

  在减碳方面,小水电的作用更是巨大。众所周知,中国的风能发电量已经是全球第一,但是,中国小水电的减碳作用(按2014年的发电量)几乎要比风能高出50%,可见中国的小水电对减排的贡献绝对也是全球第一的。

  此外,风能、太阳能的利用是需要巨大财政补贴的。不仅是电价上的明补,还需要电网调峰的暗补。而相反小水电的低电价,恰恰是电网最大隐性收入来源之一。

  总之,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看,小水电绝对都是比风能和太阳能优越得多的可再生能源。

  当然,我们今天补贴风能和太阳能开发利用是为了促进它明天的发展,我们应该支持。但是如果我们在大力补贴发展风能和太阳能的同时,却因为某些偏见要把各方面更优越的小水电灭掉,就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了。

  不能把反对小水电发展当成“时髦”

  有人说,开发小水电破坏生态,但是全世界都认为开发利用小水电是当前最重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之一,而且都在积极提倡。

  有人说,国外的小水电是好,只是中国的小水电开发有问题。但是全世界却都把中国当成小水电开发利用的榜样。

  这是不是说明,中国的小水电本身并没有什么大问题,而是我们对小水电的认识出了问题?

  当前,我们电力产能严重过剩了,可是还要平均不到10天就要投产一座百万千瓦的燃煤电站。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却要把给全世界做出榜样的小水电关停。

  当然,我们的所谓关停小水电,也不都是真正的关停。据了解,某省所谓将关停1000座小水电的说法,其实是该省对小水电进行整顿、规范和现代化的改造升级。其实早在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中国就曾有过多次的对小水电的整顿、规范和升级改造,其结果也是小水电的电站数量虽然下降了,但总装机和总发电能力反倒是大幅度地提高。

  国外的极端环保通常只反对大水电,不大反对小水电,而中国的极端环保人士,则是大、小水电他们都要反。由于很多小水电都是由相对弱势的民营企业开发的,所以,在中国小水电的舆论环境比大水电还要困难。甚至,反对小水电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时髦的环保。

  要知道,目前的这种局面如果不扭转,不仅将加剧社会舆论的恶性循环,而且还将严重地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因为,在碳减排方面,只有开发利用小水电才是全世界都公认的中国优势。

  对发展小水电的三大误解

  中国社会舆论全面误解小水电,主要是从前几年炒作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建小水电问题开始的。目前,对小水电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误解。

  对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小水电的误解。一般人都认为自然保护区内能不能建设小水电是有法律规定的。不错,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2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如果无人居住的自然保护区,我们当然没有建小水电的必要。但在有人群生存的地方,他们有用电的需求,开发利用当地的小水电资源,其生态影响肯定比建一个火电站甚至拉一条输电线进去要好得多。

  除非我们规定不让自然保护区的居民用电,即使不让用电总不能不让生火吃饭吧?没有电他们只能去砍伐林木,这样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破坏更大。笔者就曾参加过一个自然保护区内建不建小水电的评审,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没有一个专家能否认建设小水电才能有利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所以,若自然保护区内有居民,如能采用清洁发电,小水电、风电、太阳能都应该容许、提倡、支持。

  笔者还注意到,中国以前对小水电的支持政策主要是通过实施“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最近一些年已经改为“以电代柴”工程。请注意这个项目名称上的变化,非常重要、也非常科学。这就是在向全社会强调,小水电不仅可以算作生产设施,同时也可以属于生活设施。

  自然保护区条例对生产设施的建设有严格规定,但是,由于自然保护区内免不了有人要生存,所以,并没有限制生活设施的建设。也就是说,在有人居住的自然保护区内,能够以电代柴的小水电属于生活设施,不仅可以建设,而且还应该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资助。因为越是自然保护区,越需要加强林木植被的保护,一旦有人居住,“以电代柴”的任务,必然是特别迫切、重要。这也是保护的条例,严格限制生产设施的建设,但绝不限制生活设施建设的重要原因。

  对小水电截断河流的生态偏见。有人说小水电截断了河流,破坏生态环境。但可以看看,全国有多少个城市,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都需要在河流上建设一些截断河流的橡胶坝。为什么用橡胶坝截断河流就是有利于生态环境,而一旦开发小水电截断了河流,就变成了生态环境破坏?

  还有很多批评小水电引水式的开发造成河流的某一河段减水,甚至脱水的。我们并不否认,引水式的开发确实可能会带来这种某一河段减水、脱水的问题,应该尽量地避免、弥补。然而,事实上很多河流产生减水、脱水的根源,是水资源的短缺。

  由于水资源的分布不均(随着人口的增长,水资源有的短缺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自然界中的河流也经常存在着某些河段减水、脱水的问题。可是,这种情况一旦和小水电挂上钩,就变成了小水电对生态环境破坏。

  例如,河南的云台山是中国的5A级景区。那里就有一条河流有十几公里变成了地下暗河,但是,也许是因为和小水电无关,所以,即便是有十几公里的河段完全脱水,不仅没有任何人说是一种生态破坏,而且,还因为其奇特的地貌申请成为了世界自然遗产。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云台山那里河段的脱水原因不是地下暗河,而是小水电的管道造成的,绝对会是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尽管其客观的效果,几乎没有什么不同。

  挪威是全世界公认的水电开发最成功的国家,而他们的绝大多数水电都是引水式开发。某些河流的河段严重减水情况非常普遍。笔者考察挪威时特地去看过几个电站,放下来的那一点生态流量,要想有鱼生存几乎是不可能。我觉得这种情况如果在中国,早就会被环保组织当成特大新闻来炒作了。

  我看中国神农架地区的一些小水电,其下泄生态流量比挪威的一些水电站还要好很多,但社会舆论关于它破坏生态的炒作还是持续不断。

  对小水电与农民争水的炒作。还有很多人指责小水电在大旱之年与农民争水,上游的人经常会批评说,大旱之年小水电为了赚钱把水都用来发电了,下游的人却经常指责说,大旱之年小水电为了赚钱,居然拦着水不让我们用。

  别忘了,小水电自己从来也不消耗水。本来是水资源不足的矛盾,我们却把责任推给了能在大旱之年帮助我们管理水资源(应对水危机)的小水电。如此不合逻辑的批评和指责,却经常会出现在我们的报端。

  错误地把水资源的矛盾,看成是帮助我们管理水资源的小水电的罪责,这也许就是中国的某些舆论和国际社会对小水电的生态作用得出完全相反结论的根源所在。

  发展小水电是承担减排义务的必然

  如果能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消除偏见,评价小水电的生态作用,我们就会得到和全世界一样的结论。

  不可否认,任何人类活动都会造成对周围的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小水电当然也不会例外。不过,相对于人们必须开采煤矿、燃烧有限的化石能源并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能源需求来说,小水电对人类生态环境的影响,绝对是利大于弊的。这个结论在全世界都是一致公认的。然而在我们中国,最近几年却似乎出现了例外。

  笔者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曾经是发展中国家,一直没有承担法定的减排义务。所以,我们对过量燃烧化石能源以及温室气体排放对人类发展的危害,缺乏科学的认识。中国社会甚至包括某些官员都缺乏应有的减排意识,亟待加强相关的科普。如果能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看待小水电的生态作用,我们就会得到和全世界一样的结论。

  最后还要强调的是:相对于国际社会的大力提倡,盲目关停小水电的后果,不仅是对我们国家的伤害,而且也是对整个人类的犯罪。(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 张博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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