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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02  浏览次数: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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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城区彭祖大道与太行路交叉路口西
3.联系方式:0516-85635696
4. 采购项目联系人:魏超    电话:0516-85635696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邮编:221008
3.联系方式:0516-85699499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涛     电话:0516-85699499
三、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D008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
2.数量:各1台套
3.简要规格描述:
1)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用于分析大气气溶胶中有机碳和元素碳。①仪器配置: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主机,PM2.5旋风切割头,溶蚀器,真空泵,自动程控及自动分析软件;②主机配置:石英炉;激光源及激光检测器;采样及分析流程控制系统;非分散红外检测器等。
2)PM1颗粒物分析仪:用于测量大气中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1微米的颗粒物的质量浓度。仪器组成:PM1采样头、PM1切割器、样品动态加热系统、采样泵和仪器主机组成。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08 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具体方法详见网站《推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操作指南(网上登记、下载操作说明)》(以下称《操作指南》),如不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21日17:30。
(3)供应商登记联系人:钟雪       0516-85699713、83999711(传真)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九、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3.开标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6室)
十、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董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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