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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店镇实行三“集中”禁止焚烧秸秆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次数: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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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湖北省云梦县胡金店镇大员上阵,组建专班,强化宣传,实施包保,合力攻坚。实行“集中堆放、集中处理、集中奖补”三项举措,确保

湖北省云梦县胡金店镇大员上阵,组建专班,强化宣传,实施包保,合力攻坚。实行“集中堆放、集中处理、集中奖补”三项举措,确保全镇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一、集中堆放。以村组为单位,动员农户将农作物秸秆选择田块统一堆放,每个自然湾划定集中堆放点,统一存放农作物秸秆,安排村干部、包组干部、群众代表轮流值守,负责管理,确保无消防安全隐患,防止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二、集中处理。对集中堆放点的秸秆,在县农业局、环保局、农机局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三个方法进行处理:一是利用夏季高温潮湿的特点,通过添加腐熟剂实现秸秆快速腐烂,形成沤肥还田;二是集中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三是引进秸秆收购企业,对秸秆进行回收,用于深度加工,增加农民收入。

三、集中奖补。拟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集中奖补。一是对各自然湾选定的集中堆放点所占田地,因影响下季作物播种进行集中奖补;二是对圆满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的村实行奖补。奖补资金由县、镇财政发放到村,由村按田亩数量发放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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