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的传染性根据废物的产生源而不同,它是一类对人体及环境具有高度危害的废弃物,他不但产生直接危害,如细菌、病毒的感染、新病毒的产生,而且可以产生不可逆转的间接危害,如细菌、病毒的传播、各种药物对人体产生的不利抗体等。其危害性在何时何地发生又是不确定的和不可知的,对人类的生存直接存在严重的威胁。 医疗废物包括手术中废弃的人体病变组织、外科包扎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过期报废的医疗药品、医院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患者治疗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等等。
不同国家对医疗废物有各自的分类方法,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环境健康中心将医院废物分为5种类型:即传染性废物;锐器;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其他有害废物(如细胞毒性,放射性)和普通废物。
Ⅰ类:传染性废物
带有传染性和潜在传染性的废物(不包括锐器)主要包括:
(一)受到污染的外科手术废物,如床单,手套,擦布及治疗区内其他污染物,与血及伤口接触的石膏、绷带,衣服及用以清洁身体的洗涤废液或血液的物品;
(二)来自传染病区的污物,医疗废物及患者的活检物质、粪尿、血、剩余菜饭、果皮等生活垃圾;
(三)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物、人体组织、器官、肢体、胎盘、胚胎、实验动物尸体组织及相关物质;
(四)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包括病理性的、血液的、微生物的、组织的废物等,如血尿、粪、痰、培养基等。太平间的废物及其他废物。
Ⅱ类:锐器
主要使用过的、废弃的或一次性的注射器、针头、玻璃、解剖锯片、药盒、解剖刀和手术刀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切伤刺伤的器物。
Ⅲ类:药物废物
主要是过期的、废弃的药品、疫苗、血清,从病房退回的药品和淘汰的药物等。
Ⅳ类:细胞毒废物
包括过期的细胞毒药物,在准备、转运、应用细胞毒药物治疗时被细胞毒物质污染的相关物质,如镊子、管子、手巾、锐器等。细胞毒药物最常存在于治疗癌症病人的肿瘤或放射治疗病房,在其他病房的应用也有增加趋势。细胞毒药物大多为静脉注射或输液给药,有些为口服片,胶囊,混悬液。人们接触的主要机会为药物准备与注射过程,由于它可能是冷冻物质或粉剂,需与其他溶液混合,还可以通过打开胶囊等途径接触。
Ⅴ类:化学性废物
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试剂、胶片冲洗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