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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新名录几大变化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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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一是名录名称改变。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二是调整类别的排序和分类。

一是名录名称改变。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二是调整类别的排序和分类。根据实用性、简便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重新调整了项目类别的排序和分类,修订后的名录共分类23个大类,198个小类。三是将区域、流域开发等纳入规划环评管理范畴,不再包含在新修订的《名录》中。四是补充完善了《名录》的项目类别。新增项目类别34项,主要补增的是原《名录》中遗漏的项目类别、随着经济技术发展新出现的项目类别和细化原《名录》产生的项目类别。五是重新调整不符合实际环评类别。对原分类中一些污染严重、生态影响较大、环境影响特征复杂的42个项建设项目,提高了环评分类等级。对原《名录》中一些污染小、生态影响轻微、环境影响特征简单的30个建设项目,降低环评分类等级。六是不适用原则。明确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适用原则,对《名录》未涵盖项目提出省级环境主管部门认定,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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