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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象冲突”持续20多年 野象肇事如何赔偿?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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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保护  西双版纳,一头两岁半的野象左腿被捕兽夹夹住达数天之久,众人合力救助,将其转移出森林。  

  4月9日,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新标准兑现补偿款现场。

  保护

  西双版纳,一头两岁半的野象左腿被捕兽夹夹住达数天之久,众人合力救助,将其转移出森林。

  

  破坏

  盘桓在野象谷附近的野象穿越公路觅食,在公路上追赶车辆和行人,还发狂地撞断大树。

  

  最近几年,各地的生态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反映在生态领域的各个层面。按理说,生态建设当然是造福百姓的好事,然而在一些地区,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多,也侵扰到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

  野生动物肇事虽然涉及的地域、人口并不多,但却日益成为众所关注的民生话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百姓乐业安居,也将影响到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各地一直在不断尝试。本期,我们报道云南、北京等地对野生动物侵扰生态补偿的探索,希望对其他地区有所借鉴。

 

  

  “这些肇事者成群结队,肆无忌惮地闯入村庄,吃光田地里的庄稼,毁坏即将开割的胶园,村庄一片狼藉,庄稼绝收。”——这段话中的“肇事者”,就是人们眼中一向温顺的大象。

  在西双版纳,“人象冲突”矛盾的核心在于对大象肇事损失的补偿过低。今年4月,实施新补偿标准的7个试点在西双版纳推开,州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管理局局长杨松海评价:“这在原来的基础上跃进了一大步!”

  “保护大象我们赞成,但我们也要吃饭”

  提起大象,勐满村的男女老少没有一个不摇头。因为地处勐养保护区边缘的景洪市大渡岗乡,经常有野象来光顾。

  “这阵子几乎天天都能看见大象,最常见的有两头,最多时5头一起来”,4月28日,村委会主任岩扁无奈地告诉记者。为了保护大象也钟爱的玉米,最近村民们晚上还要爬上大树大喊大叫,困了只能在树上打个盹,有时夜里两点人一走,大象还会来吃“夜宵”。

  一只成年象每天150余公斤的食量,而且它们有相当于六七岁孩子的智力水平。与传统的食物比起来,它们更中意森林边缘的玉米、稻谷等“方便食品”。它们只消打上几个滚,鱼塘就遭了殃。在“象患”最为严重的勐腊县南坪村,大象公然闯进谷场“打劫”收获的稻谷。

  财产损失让人心疼,大象伤人让人心碎。10多年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共有20多人因此罹难。村民们说,大象一般不主动攻击人,但如果你离它们太近,就很难跑掉。

  西双版纳境内的大象20年间增加了近80头,至今已有250多头,且进入生育高峰期。杨松海局长分析,这既得益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枪支的收缴,又和边境线上的大象内迁有关。无论如何,大象与人的冲突日趋剧烈,甚至“象随人走”——越是农业生产活动频繁的地方,大象的侵害就越多。

  大象是无辜的,百姓对“人象冲突”的抱怨,在于对大象肇事的补偿太少。以勐满村现在的补偿标准为例,稻谷每公斤补偿5角,不及市价的1/3,这一数字在2004年以前是8分;一棵橡胶树补偿1.5元,而这棵树在30年内平均一年就可收入120元。

  大象和孔雀,一直是傣家人的吉祥物。而如今被大象折磨得筋疲力尽的一些群众却说,“太讨厌大象了,看都不想看到”、“保护大象我们赞成,但我们也要吃饭。再这样下去,我们就是没有枪,也还有炸药和毒药。”

  勐满村的李秀芝说,每年的庄稼种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有收获。因为担心安全,勐满村村民不得不改变了早出晚归的耕作习惯。勐满村还算不上重灾区,在南坪村,从2001年起,村里多数男劳力被迫外出打工,全村的口粮一直靠政府救济。

  缓解“人象冲突”, 考验人类智慧

  4月9日一早,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分三路,将新标准的补偿款分别发放到5个村寨的170户820位村民手中。之前10天,工作人员对试点村的补偿情况进行了公示;当天,所有受灾户签字盖章领款的情况再次张榜。群众高兴地说:“大象吃了我们这么多年的庄稼,头一次领到这么高的补偿,国家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

  保护区的一份图表记录了补偿标准的变化:2000年到2004年,每公斤玉米补助3分钱,2005年到2007年补偿3.5角,而如今这一数字是1.4元。在同样的时段,每公斤花生经历了5分—8角—8元的变化,一棵橡胶树的补偿则是5分—1.5元—10元。

  据了解,西双版纳州每年都要拿出57万元用于野象肇事补偿,这对于财政自给率不足1/3的地方政府来说,已经尽了力。2007年前,国家和省里的补偿款从80万元到120万元不定,2007年后,国家每年新增了500万元的补偿款,但这相对于3000多万元的损失仍嫌不足,只能按照人身伤亡、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顺序来补偿。

  此次国家有关部门在西双版纳实行的新标准试点共7个村,涉及290户的经济损失270多万元,兑现补偿款106万多元。由保护区负责的5个村损失了107.34万元,兑现补偿款61.3万元。由此,受灾村寨的粮食作物补偿,第一次接近市场价。

  不过,对于各方企盼了多年的新补偿标准,欢呼者有之,担忧者亦有之。

  西双版纳野象活动频繁的区域,共涉及约37个村寨。保护区勐养管理所毛元洪所长说,试点村寨的群众敲锣打鼓,非试点地区的群众却很无奈:“我们的庄稼就不是用手种的?”

  杨松海局长建议,按照特殊物种采取特别政策的办法,对亚洲象肇事问题统一标准补偿。他还建议,按权责匹配的原则,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哪一级野生保护动物造成的损失,就由哪一级财政负责,变“合理补偿”为“国家赔偿”。

  对此,勐海县林业局的孙忠局长有些担忧:全州野象肇事补偿的缺口就有2000多万元,还有野猪、野牛、马鹿、猴子等动物造成的损失,2008年勐海一个县就有6092起。这些损失完全由财政一方承担,无论是哪级压力都很大,也恐非长远之计。

  西双版纳提出在云南率先建设生态州,州委书记江普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人象冲突”有其必然性和长期性,这对矛盾人类是主导,因此首先要为大象服务,保障他们的生存空间;但矛盾中老百姓是弱者,解决好这一问题事关民生。

  保护环境要支付成本。杨松海告诉记者,管理局正在为解决“人象冲突”调研,拟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包括向旅游者、企业等征收野生动物保护基金,将保护区变身国家公园“以园养象”,外迁村民和扩大野象人工食物园等都在考虑。杨松海说:“‘人象冲突’也是国际难题,考验着人类解决环境问题的智慧和勇气,我们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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