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测试方法
1. 燃气工业锅炉监测应在正常生产,稳定运行工况下进行。
2. 监测应在热工况稳定时开始。监测时间为1h,监测项目每15min读一次数,取其算术平均值。
3. 测试所用的仪器仪表应能满足监测测试项目的要求,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4. 排烟温度的测点应设在锅炉尾部最后一级受热面后1m以内的烟道中心处,测温仪表插入处应密封。
5. 过量空气系数测点与排烟温度测点相同,烟气成份分析与排烟温度测试应同步进行。
6. 锅炉排烟处空气系数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41
文章摘要:监测测试方法1. 燃气工业锅炉监测应在正常生产,稳定运行工况下进行。2. 监测应在热工况稳定时开始。监测时间为1h,监测项目每15
监测测试方法
1. 燃气工业锅炉监测应在正常生产,稳定运行工况下进行。
2. 监测应在热工况稳定时开始。监测时间为1h,监测项目每15min读一次数,取其算术平均值。
3. 测试所用的仪器仪表应能满足监测测试项目的要求,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4. 排烟温度的测点应设在锅炉尾部最后一级受热面后1m以内的烟道中心处,测温仪表插入处应密封。
5. 过量空气系数测点与排烟温度测点相同,烟气成份分析与排烟温度测试应同步进行。
6. 锅炉排烟处空气系数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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