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包装的环保法规。为推行绿色包装,德、法、意以及欧共体在9O年代初率先制定强制性的包装废弃物的限制法规,主要内容包括限制或禁止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包装材 料;规定制造商和销售商回收与再利用包装废弃物的义务,建立使包装材料再循环回收再生的体制 、机构及其运营办法;制定各种包装材料回收再循环的目标。包装环保法规的实施在各国的贸易中形成一道绿色贸易壁垒,从而,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无公害、易回收的绿色包装将处于主动和不败的地位,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包装必将被市场所淘汰。这一发展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4)大力推进包装废物的回收利用,这既有利保护环境,也有利节约资源。德、法等国在90年代初也率先建立了具有回收再生绿点标志的资源回收利用公司,进人90年代中期,美 、德 、法等国对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废弃物的重复利用及回收再生已形成了产业化,获取的利润相当可观,据资料介绍,美国废弃物处理国际公司在本世纪末产值将达到60亿美元。需要强调指出,由于北美、西欧、东南亚各国加强对公民的环保教育,许多家庭都能按照政府要求,主动将生活垃圾及包装废弃物分类装袋,积极配合回收工作,大大促进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