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职办[2007]93号
关于做好我区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教育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16日进行,考试时间、科目如下:
日 期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15日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
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7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2科条件:
符合报考全科的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
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7月17日至7月27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