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是物理污染(或称能量污染),与声源同时产生,同时消失,不像物质污染那样只有产生后果才受到注意。所以,噪声污染往往是受到抱怨和控告最多的环境污染,几乎每天都要遭受噪声之苦。根据噪声传播的三个阶段,即噪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者,我们可以对噪声的危害进行有效的防治。
噪声的来源有三:交通噪声——城市最严重的噪声源;工业噪声——造成职业性耳聋的主要原因;生活噪声——对人们的谈话、工作、学习、思考和休息的干扰很大。要对噪声进行有效防治,关键就在于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我国的环境噪声防治工作始于1979年,已有20多年的历史,并取得了较大成绩,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法制手段。20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14项有关环境噪声的质量标准、排放标准、方法标准。198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全国大多数省市相继颁布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
科技手段。包括研制采用噪声低的设备和改进加工工艺等措施。提倡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全过程控制技术,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低噪声机电产品的推广使用,以及合理的规划布局。重视超前研究,促进环境噪声管理的现代化,协调各部门的科研力量共同攻关,突破一批重点课题,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道德手段。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增强公共道德观和现代环境意识,把噪声污染防治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最大限度降低生活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