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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将执行机动车排放“国Ⅲ”标准 提高空气质量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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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记者今天从长沙市环保局获悉,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长沙将从今年10月开始正式实行机动车排放“国Ⅲ”标准。对符合“国Ⅲ”

记者今天从长沙市环保局获悉,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长沙将从今年10月开始正式实行机动车排放“国Ⅲ”标准。对符合“国Ⅲ”标准的机动车颁发绿色标志;对达不到“国Ⅲ”标准而能达到制造当时排放标准的车辆颁发黄色标志;达不到制造当时排放标准的车辆将被淘汰。执行新标准后,长沙预计每年可以削减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5万多吨,有效提高空气质量。

  据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介绍,近年来,长沙机动车尾气污染日渐突显。2008年,长沙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70万辆,其中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5万辆,并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以每年5%的比例上升,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极大压力。

  按“国Ⅲ”标准执行后,长沙将对机动车污染实行“环保前置”,机动车污染管理数据库将与交警车辆管理数据库联网。机动车上户、过户、年检等,只有先通过了环保检测方能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根据环保检测情况,张贴相应环保标志。同时,还将通过不定点、不定期的上路抽检,加强对机动车排气监测的动态管理,避免车主平常不认真检修车辆,到年检时应付对待。

  据环保专家介绍,国Ⅲ排放标准是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从国Ⅰ、国Ⅱ、国Ⅲ,每加严一次标准,平均每台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将削减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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