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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2种常用药明起降价 最高降幅达60%以上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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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本报讯 继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从2005年10月10日起,全面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之后,湖南省物价局昨日明确,此

  本报讯 继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从2005年10月10日起,全面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之后,湖南省物价局昨日明确,此次药品降价在我省也将涉及22种药品,最高降幅达60%以上。按我省全年销售额计算,这些药品降价后,年降价金额将达1.6亿元。

  据介绍,这次全省性的药品降价具有品种规格多、降价幅度大、覆盖面广等几大特点。统计表明,此次降价的22种药品,共有剂型规格363种,这些品种的平均降价幅度为40%,最高的达60%以上。如:头孢呋辛钠注射剂(1.5g)现行最高零售价为65.5元,降价后为32.0元,降幅47.1%;阿奇霉素片(250mg×6片)现行最高零售价为46.0元,降价后为21.0元,降幅54.3%。此次降价的药品,都是常见病普通用药品种,如抗生素类、喹诺酮类、抗真菌类、生物反应调节药品类等。据有关部门统计,这些药品的销售额约占市场药品销售总额的22%左右。10月10日起降价的22种药品,只是这些药品中的部分代表规格品,非代表规格品的价格,省物价部门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尽快调整最高零售价格。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省物价局还规定,对这次降价的药品暂停实行招标采购。对已实行招标采购和新购进的药品,医疗机构的实际加价率一律不得超过15%,即:以中标价或实际结算价为基础,加15%的差率后,其实际零售价高于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的,一律按最高零售价执行;低于最高零售价格的按计算的实际零售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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