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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送审稿)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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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为发挥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全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8月30日上午9点,由省法制局、省

  为发挥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全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8月30日上午9点,由省法制局、省环保局联合组织的《湖南省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送审稿)座谈会在湘潭市环保局召开。

会议由湘潭市环保局李汉军副局长主持,参加会议的领导有省环保局张双春处长、省环境监察总队助理调研员唐晓群副处长和省法制局规划一处的李振林副处长。会议气氛热烈,来自湘潭钢铁公司、湘潭电厂、湘潭电化集团、湖南金迪化纤等几家大型企业的环保负责人和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环保局负责人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从技术和政策等多个层面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会议取得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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