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襄樊市长李德炳近日与各县(市、区)负责人逐一签下责任状,确保“十一五”期间襄樊市主要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
按照襄樊市与湖北省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控制在5.71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80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不超过4.21万吨。由于汉江各支流氨氮指标普遍较高,对水质达标影响较大,襄樊市将氨氮指标列为“十一五”约束性控制指标进行总量削减控制。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56
文章摘要: 本报讯 湖北省襄樊市长李德炳近日与各县(市、区)负责人逐一签下责任状,确保“十一五”期间襄樊市主要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
本报讯 湖北省襄樊市长李德炳近日与各县(市、区)负责人逐一签下责任状,确保“十一五”期间襄樊市主要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
按照襄樊市与湖北省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控制在5.71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80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不超过4.21万吨。由于汉江各支流氨氮指标普遍较高,对水质达标影响较大,襄樊市将氨氮指标列为“十一五”约束性控制指标进行总量削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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