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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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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本报讯 从4月1日开始,湖北省武汉市将在城区的核心地带圈上一道红线,给各类高污染燃料划出禁区。近日,《武汉市政府关于划定高

本报讯 从4月1日开始,湖北省武汉市将在城区的核心地带圈上一道红线,给各类高污染燃料划出禁区。近日,《武汉市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获得市长办公会通过。这意味着,今后3~4年,武汉市核心区域将逐步消灭高污染燃料。

  据介绍,武汉市能源结构仍以燃煤为主,这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此次限制的高污染燃料,就是指非车用的煤、重油,以及各种可燃废物、树木、秸秆、锯末等。还包括排放硫含量超标的固硫型煤、柴油、煤油。

  武汉市政府已初步将二环线以内区域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的大部分地区、武汉新客运站规划区域划为禁燃区。此外,将中环线以内、二环线以外的其它区域,拟划为控制区。此次划定的禁燃区内目前有各类锅炉1353台,其中燃煤锅炉917台;控制区内有锅炉649台,其中燃煤锅炉476台。

  从今年4月1日起,划定的禁燃区和控制区内不得新改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禁燃区内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和电站锅炉外,应按要求拆除或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控制区内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城市集中供热锅炉除外),须采取除尘和脱硫措施,确保排污达标。

  据了解,禁燃区改燃任务时间表已排出,2009年年底前必须完成。禁燃区改燃工作完成后,每年可削减燃煤消耗量近50万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5286吨,削减烟尘排放量434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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