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省城市政、建筑和拆迁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山东省济南市建设主管部门近日出台新规定,对在防治扬尘污染工作中成效显著的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时将适当给予加分。
根据这一新规定,有关部门将修订工程招投标相关文件,把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内容和要求作为条款之一,写进工程招标文件。凡中标企业必须签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合同。同时实行招投标加分奖励制,对在防治扬尘污染工作中成效显著的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工程招投标时适当给予加分。
济南市还将上调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数。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市定额站将对全市建设工程的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费用进行测算,计入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将施工企业防治扬尘污染工作作为企业资质就位、资质升级、外地进济施工企业办理备案手续的必备要求。
据了解,工程扬尘防治过去多由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签订,将工程扬尘防治有关内容和要求作为条款之一,写进工程招标文件,尤其是作为济南建设市场准入的必备要求,此前没有一个规范的做法和统一的要求。新规定的推出,对于济南市工程扬尘防治、减轻空气污染程度是个有益的探索,也是有力的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