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有惊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 环保行业动态 > 国内环保资讯 > 环保总局推“绿色证券”政策

环保总局推“绿色证券”政策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771

分享到:

文章摘要:  昨天(25日),环保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将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

  昨天(25日),环保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将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遏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业过度扩张,防范资本风险,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这是继“绿色贷款”、“绿色保险”之后环保总局推出的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绿色证券”。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按照《意见》,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环保核查意见将作为证监会受理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记者夏命群)

环保总局公布首轮上市环保核查未通过公司名单

工人日报:实施“绿色经济政策路线图”意义何在?

我国2008年将建上市企业环境信息通报制度

人民时评:如何才能向“环保风暴”说再见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