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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采取区域限批加强环境监管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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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本报讯 山西省环保局近日公布今年第一批要完成环保建设项目的企业,并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届时如发现不申请验收项目较多

 本报讯 山西省环保局近日公布今年第一批要完成环保建设项目的企业,并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届时如发现不申请验收项目较多、“三同时”执行率低于95%的地市,省环保局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停止该市一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据了解,山西省环保局对“十五”期间省管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拟分期分批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对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选煤厂技改工程、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工程等首批共69家企业进行了公布。

  山西省环保局要求这69家企业必须在2007年5月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向省环保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对拒不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省环保局将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生产,并联合金融、电力、铁路等部门采取停贷、停电、停运措施。凡建设单位存在项目已投产而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情况,一律不再审批这一单位其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外,各市、县环保局要对本辖区内的市、县管审批项目进行一次摸底调查,要求2007年3月底前上报省环保局备案。对不申请验收项目较多、“三同时”执行率低于95%的地市,省环保局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停止该市一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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