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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四项措施确保减排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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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召开2007年环保工作会议强调,要通过污染治理工程、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监管等措

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召开2007年环保工作会议强调,要通过污染治理工程、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监管等措施,千方百计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会议要求,要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落到实处,并加大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通过污染治理工程、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监管等措施实现削减。据悉,新疆已经确定2007年全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5%和25%,这是审核各地完成削减任务的底线。今后所有新上的火电项目都必须建设脱硫工程,实施脱硫;国电红雁池电厂、华电红雁池电厂、苇湖梁电厂、新疆电力玛纳斯电厂等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完成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

  据了解,2006年,新疆共安排各级污染治理专项资金9375万元,已完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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