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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各县市签订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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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本报讯 3月9日,河南省商丘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会议总结2006年环保工作,部署2007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环保工作任务。会上,

本报讯 3月9日,河南省商丘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会议总结2006年环保工作,部署2007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环保工作任务。会上,商丘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

  2006年,商丘市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责任目标任务。5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6.5%,居全省前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居全省第一;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优良率87%,居全省第三;全年COD、氨氮削减率分别为3%和2%,完成了削减任务。

  商丘市市长王保存要求,今年,商丘市将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着重加强市区环境综合整治,严防噪声扰民,加强锅炉烟尘污染治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燃煤电厂脱硫任务;加强对35家重点水污染排污企业和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与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采取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深化综合整治,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增加环保投入,切实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等多种措施,确保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

  王保存强调,环保工作既是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加大环保投入,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所有县级污水处理厂必须建成投入运营。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作为辖区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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