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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环保博客反响热烈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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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近日撰写的改革环境执法体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博客,引起了会场内外的热烈反响。  这篇博客系统分析了

 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近日撰写的改革环境执法体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博客,引起了会场内外的热烈反响。

  这篇博客系统分析了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在国家一再强调环保政策的情况下,敢于违规建设和运营的问题,通过对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的分析,直指目前我国环境监管乏力的症结。

  “这几天上网看见陈守义委员所写的博客,我和他一样对于目前环境执法现状感到忧虑。”全国政协委员韦云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民建中央联组讨论时,全国政协委员韦云隆指出,一些企业和部门敢于有令不听、有禁不停,本质是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博弈,是环境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偏软的体现。

  对于近年来每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指标都能超额完成,惟独环保指标折扣不断,陈守义指出,究其原因,还应归于人为因素,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轻视环保,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当短视的经济指标成为全社会唯一的价值取向,当GDP指标仍然是政绩考核的唯一尺度时,科学发展观是很难落实的,环保也就很难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正是由于政府体制变革缓慢、环境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偏软、公众对环境治理参与度低,才导致一些地方置长远利益于不顾,奉行‘经济发展至上’,硬闯‘红灯’,顶风建设,违法运行。因此,要解决环境问题,最要紧的是加快体制的改革与法律的修订,让环境保护成为一种‘国家意志’。”陈守义在博客中写道。

  全国政协委员李利君针对陈守义在博客中提到加强环境执法的问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必须改革现行环境执法体制,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行政处罚权;强化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严格排污者的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扩大环境刑事责任追究的范围。对于超标排污、偷排污染物、故意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等,可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实行按日处以罚款,而且屡犯加重处罚。对于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要按直接和间接损失的倍数来罚款等。同时要增加环保投入,改善环境执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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