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坚决措施狠刹形形色色的“说情风”。在日前印发的《中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党组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不得干预具体的项目审批、排污收费和行政处罚,执行部门对不当干预要坚决拒绝。
青岛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岩指出,党和人民对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环保工作者压力越来越大,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确保在廉洁从政方面不发生问题。局党组成员坚决不插手任何具体执法行为,不得干预行政审批、为行政处罚说情和减免排污费,如发现执法中存在问题,要通过一定程序提出,不得直接向执法人员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决执行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加强对环评部门的监管,各级领导和环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在为企业办理审批过程中,不得指定环评单位,不得指定环保设备和产品,环评过程中需要监测并收费的,要制订方案,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列入行政事业收费,严禁乱收乱支。在对建设项目验收,排污费核定、收缴,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企业污染治理环保补助资金的核定发放等环保执法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六条禁令”。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们谋取私利,对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纠正,并视情做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