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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实施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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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我

  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严重的国家之一。1995年至2005年,平均每年因突发性地质灾害死亡或失踪1108人,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最高年份的1998年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亿元。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以2005年为基准年,以“十一五”期间为规划期。其总体目标是完成山区丘陵区地质灾害调查,开展平原区地质灾害调查,掌握我国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初步建立起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础调查、群专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适时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使目前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减少30%。

  根据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及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将规划期内地质灾害易发、人口密集、经济相对发达、有重要基础设施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地区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划区,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记者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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