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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类企业不得生产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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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本报北京6月21日电(记者富子梅)国家对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实行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当前,少数企业

  本报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富子梅)国家对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实行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当前,少数企业无视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严重损害了我国反兴奋剂的良好形象。为加大化工类企业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力度,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联合发出公告明确,化工类企业一律不得擅自生产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严禁化工类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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