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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万 北京开出首张“限塑”罚单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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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今天上午,岳各庄市场一商户因仍在偷偷使用超薄塑料袋,被丰台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这也是实施“限塑令”之后北京工商部门开

  今天上午,岳各庄市场一商户因仍在偷偷使用超薄塑料袋,被丰台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这也是实施“限塑令”之后北京工商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采取最高上限罚款,就是为了给商户以惩戒,随后还将对市场主办单位予以处罚”,丰台工商分局李云鸿副局长告诉记者。

  据悉,6月1日至8月1日,全市工商系统将对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全面集中检查,如有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塑料购物袋,或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工商部门除现场责令改正外,还可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工商部门表示,如果有市民发现仍有非法生产和提供超薄塑料袋的经营者,可以通过12315进行举报。

  顾客有备而来

  记者在多家卖场看到,不少市民购物都是有备而来,结账时纷纷拿出自己准备好的购物袋或是塑料袋。还有一些顾客什么袋子也不拿,而是将购物车当成了购物筐,所有的东西搁在里面后就直接推进了停车场装车。

  根据物美玉蜓桥大卖场统计,昨天9个小时时间塑料购物袋售出不到3000个,而往常超市此时已发出塑料袋3万多个,现在的使用量不到过去的十分之一。

  易初莲花金源店截止到昨天下午6时,共销售塑料购物袋4000个,而以往发放的数量会超过2万个。 超市发双榆树店昨日塑料袋使用量比以往减少了三分之二。

  结账时间延长

  “请问您需要塑料袋吗?”昨天,超市收银员们需要不断向顾客重复这一问题。记者注意到,超市执行“限塑令”之后,收银员们的工作多了3道程序:首先是要确认顾客是否需要塑料袋;其次是询问顾客需要哪种型号、样式的购物袋;最后还要扫描塑料袋上的条形码,并在购物小票上打出金额。这一新流程使得一些收银台前顾客的“流动”速度明显缓慢。

  贪便宜者相中连卷带

  根据规定,超市里包装水果、蔬菜、瓜子以及一些生鲜食品、小食品的连卷袋仍可免费提供,这让一些“贪便宜”的顾客有了可乘之机。记者在一家超市看到,有顾客在食品区撕下好几个连卷带,然后将物品装入其中,当做塑料袋使用。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并且委婉提醒过顾客,结果招致顾客的不满。

  消费者搞不清收费范围

  目前究竟哪些食品可以免费使用塑料袋?哪些购物塑料袋必须收费?许多消费者甚至商家都搞不清楚。

  德外的天秀菜市场给商户们划定的范围是:蔬菜、水果购物袋收费,鱼、肉、熟食、面食袋不收费;丰台亿客隆路通菜市场、西城地球村菜市场内的商户执行的是“都收费”的原则,甚至鱼、肉、熟食、馒头包子也不例外。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基层工商人员对餐饮店等提供的塑料袋是否收费也都“拿不准”。按照有关规定,餐饮场所虽不在“限塑”之列,但也不能提供不符合标准的超薄塑料袋。

  据悉,商务部正在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对于目前界定不清的内容,将在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网站开辟专栏,解答相关问题。(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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