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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砷污染肇事者已刑拘 长江水质不受影响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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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资料图片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顾瑞珍)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11日透露,造成新墙河砷污染的是新墙河上游临湘市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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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顾瑞珍)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11日透露,造成新墙河砷污染的是新墙河上游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硫酸厂)和桃林铅锌矿化工厂等非法排污企业。目前,肇事企业已被彻底关停,肇事企业主要负责人被刑事拘留。

11日6时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新墙河流域砷浓度含量明显降低,洞庭湖入长江口水质砷含量不超标。

经环保部门紧急排查,浩源化工公司和桃林铅锌矿化工厂,均未进行环评审批,也没有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将超过国家标准1000多倍的高浓度含砷废水直接排入新墙河,每月分别直接排放废水近5万吨和280吨。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环保部门将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据介绍,连日来已有27台消防车从岳阳市拉水供市民饮水;通过加密监测点位和频次,污染趋势变化得到严密监控,为科学防控污染提供了可靠依据。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11日6时监测数据表明,新墙河水源取水口砷浓度在0.162至0.267mg/L范围,超标2.2至4.3倍;新墙河入洞庭湖点位砷浓度0.014mg/L、洞庭湖入长江口砷浓度为0.015mg/L,均未超标(国家标准为0.05mg/L),长江入口处砷含量仍处于正常范围水平,长江水质不会受到影响,该事件不会影响到长江下游城市的饮用水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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