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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减排困难重重 亟须突破“三大瓶颈”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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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记者近日在宁夏、陕西和贵州等地采访时了解到,尽管我国提出到“十一五”末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4

  记者近日在宁夏、陕西和贵州等地采访时了解到,尽管我国提出到“十一五”末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40多万吨,可由于资金短缺、监管成本过高以及监管体系不科学这三大瓶颈,实现这个目标仍比较困难。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

  从1998年到2005年之间,国家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累计批准总投资达2790多亿元,其中国债610多亿元,涉及全国污水处理项目1987个,但由于运行机制落后、地方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致使2/3的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或成为“摆设”,造成国债资金的极大浪费。据建设部统计,目前全国661个城市每年排放的300多亿立方米污水,一半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将投资3000亿元,用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利用。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名誉会长、清华大学副校长陈吉宁教授和商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博士等专家指出,我国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但是,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量,对“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的强调显得模糊,其中“谁污染、谁治理”是目前对工业废水治理的原则,这一原则显然不如“谁污染、谁负责”更利于环境服务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也不利于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另外,目前各省的减排目标已经公开,但主体过大不利于社会监督。陈吉宁教授呼吁建立合理机制,确保环境监管落到实处。最好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全国性公开城市主体、排污单位的减排现状指数和目标,使地方城府、排污者和治污者进行指标作假的成本和难度加大,减少或杜绝虚假瞒报。

  记者了解到,我国规定今后将对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对列入国家重点环境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限期安装在线自动控制系统。可由于自动监控系统数据在人为的条件下可信度差,在许多地方形同虚设。号称“产量亚洲第一”的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尽管对外宣称投资数千万元购买环保设备,并安装了在线自动控制系统,但在其周围的银川市近百万居民却常年闻臭气、喝污水。经过调查,这个企业长期以来偷排废气和废水,并且在今年7月份的人大环保检查时,再次被发现偷排污水。

  部分地方政府不讲诚信影响水业市场发展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我国各级政府在治污责任中处于主导地位,可目前城市水行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地方政府的信用风险要大大高于市场风险,政府的信用风险成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障碍。部分地方政府承诺不能兑现、政策无法落实等问题时有发生。在与地方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中,虽然有看似对等的权利义务条款以及违约的罚则,但实质上的两个不平等的签约主体使得企业仍然处于弱势群体,投资者的权益无从保证。

  据傅涛博士介绍,汇津中国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投资2.7亿元与长春市排水公司成立合作公司,经营长春市一座日处理39万吨的污水处理厂,长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出台了《长春汇津污水处理经营管理办法》。可由于管理体制的制约及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不力,政府并未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到2003年2月,长春市政府又废止了《长春汇津污水处理经营管理办法》。后来因为排水公司一再拖欠污水处理费,使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厂成为我国一个合作失败的案例。

  陈吉宁和傅涛等专家指出,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厂合作失败并不是个案,最近几年在我国水业市场化过程中出现政府不讲诚信的事例是举不胜举。他们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政府行为,在吸引市场主体的同时,切实完善市场制度,强调地方政府参与契约的严肃性,保证政府履约,保护社会参与的合理收益,吸引更多企业参与服务。同时,政府、排污者和治污企业的责任可以按照“谁最有效、最有能力承担责任,就让谁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以经济支付为纽带,实现责任在三者中的分摊和合理转移。

  治污设施应通过“市场之手”实现专业化运营

  据了解,我国多数污水处理及配套系统还是事业单位或准事业单位的运营方式,是造成这一行业投资匮乏、效率低下、职责不分的根本所在。傅涛指出,我国在治理污染方面必须动用“两只手”的力量,一是政府的宏观调控之手,因为政府在减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可替代的。另一个是市场之手,因为市场经济规律才是企业治污的动力之源。由于污染者不是专业的污染治理者,通过经济纽带合理转移给专业治污公司,对治污效果可能更加有效。

  陈吉宁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国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入符合行业特征的有限且有效的竞争,真正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进而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国家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环境设施运营环节实现全面的企业化、专业化运营,通过竞争机制选择经营者,提高服务效率,促进政企分开。

  中国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建议,我国应该建立政府投资与社会运营服务的衔接机制。在完成建设并运营后,政府再给予补贴。(记者 武勇 刘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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