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有惊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 环保行业动态 > 国内环保资讯 > 江苏出台新规严防污染企业向苏北转移

江苏出台新规严防污染企业向苏北转移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504

分享到:

文章摘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环保厅等部门日前相继出台文件,要求从源头上治理污染,严防污染企业向苏北欠发达地区转移。  记者近期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环保厅等部门日前相继出台文件,要求从源头上治理污染,严防污染企业向苏北欠发达地区转移。

  记者近期沿太湖周边地区采访了解到,江苏近期展开了大规模的工业污染治理行动,对企业污染物制定了更高的排放标准。截至目前,沿太湖地区超过1000家化工企业被关停。

  针对一些产生废气、废水的化工企业打算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搬迁的情况,江苏省政府明确,要提高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的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只能进入符合产业定位、通过区域环评、经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的化工园、化工集中区或集中点。

  此外,还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各类化工项目。

  同时,全省要全面清理和重新确认现有化工集中区,县及县以下不再新批化工集中区,县(市)最多只保留1个化工集中区。各市、县拟保留的化工集中区由省辖市政府批准。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