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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确定22个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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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日前,陕西省政府批准22个水源地为陕西省第四批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并根据水环境情况对7个水源保护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目前

日前,陕西省政府批准22个水源地为陕西省第四批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并根据水环境情况对7个水源保护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

目前,陕西省11个市(区)的城市饮用水和各县区供水基本上都是以地表水水源为主。为了确保城市人畜饮水安全,按照饮用水保护要求,陕西省先后3次划定了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这次划定的22个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宝鸡市嘉一清水源地、扶风县官务水库、铜川市漆水河柳湾水源地、宜君县西河水库、延安市子长县中山川水库、绥德县无定河四十里铺水源地等。同时,根据地表水水源区水质变化情况,对榆林市城区红石峡水库、安康市汉滨区马坡岭水源地、汉滨区许家台水源地、商州区二龙山水库、洛南县洛河上游水源地、商南县县河水库、柞水县乾佑河水源地7个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将进行调整。

陕西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水源污染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金投入和环境整治力度,尽快在保护区内建设明显的标志牌和防护设施。(记者 王永锋 通讯员 秦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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