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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等3部门提出 用循环经济改造现有工业园区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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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本报讯 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获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可喜成果。截至目前,国家环保总局

  本报讯 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获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可喜成果。截至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组织专家论证通过了29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规划,其中26个园区已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批复。这表明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将成为解决我国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制约之间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6年申请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单位中,综合类园区占78%,且以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主。这说明我国第一代和第二代工业园区在经过资金原始积累之后,特别是其发展受到越来越大的资源和环境制约的情况下,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已从注重经济增长总量逐步转向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已被越来越多的工业园区所接受,这些园区通过启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开始二次创业。

  

  这位负责人介绍,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行业类、综合类和静脉产业类3个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用于这3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管理和验收。3个标准的发布不仅对各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起到了引导作用,也为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提供了依据,为工业园区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

  

  这位负责人强调,发展以资源再利用和资源化为主的静脉产业是物质循环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的不断推广和深入,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如何协调发展成为一个重要内容。

  

  他透露,国家环保总局与商务部、科技部将联合推动对国家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的生态化改造,提出利用循环经济改造现有工业园区和城市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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