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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如期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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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白天亮)国资委在今天召开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所有央企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白天亮)国资委在今天召开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所有央企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十一

五”结束后,国资委将对央企节能减排算总账,完不成任务的,要在2010年业绩考核兑现时进行追溯处理,该降分的降分,该降级的降级。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介绍说,国资委2007年提出了中央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并把节能减排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

2005年相比,2009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15.1%;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6.8%,化学需氧量减少33.04%,已提前完成

了“十一五”减排目标。2009年,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投入达878.4亿元。截至2009年底,与国资委签订第二任期节能考核目标责任书的65户重点和关

注类中央企业,有57户已完成考核目标。

但是,目前部分企业节能减排出现明显反弹。特别是今年一季度以来,发电、石油石化、煤炭、建材等企业能耗由降转升,钢铁企业能耗继续攀升,部分重点

类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居高不下。李荣融认为,其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片面追求规模扩张,被兼并重组企业能耗远高于本企业水平,部分企业落后产能仍占有一定比

例。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下决心清理整顿新并入的高耗能企业,对管理粗放、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严格管理,限期整改。国资委将按照《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约定,严格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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