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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苯中毒案责任者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1-05-06  浏览次数: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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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劣质胶粘剂致29人中毒因为使用了不法厂家生产的劣质胶粘剂,今年5月,山东时风集团发生了严重的苯中毒事件,导致该厂17名工

劣质胶粘剂致29人中毒

因为使用了不法厂家生产的劣质胶粘剂,今年5月,山东时风集团发生了严重的苯中毒事件,导致该厂17名工人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12人患上全血细胞减少症。今天上午,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两家涉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依法处理。

经高唐县法院审理查明,昌瑞精细化工厂在其法定代表人宋康坤的直接决策和操作下,违反国家标准,于2002年2月1日至4月18日,先后3次生产并销售给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309胶粘剂5536公升,总价值3万余元,致使该公司工人在使用胶粘剂过程中发生严重苯中毒事件,共造成17名工人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俗称白血病),12名工人患上全血细胞减少症。

经调查和审理,法院确定,济南神牛公司在其法定代表人邵登洲的直接决策和操作下,违反国家标准,于2002年3月4日至4月30日以苯为溶剂,制作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309胶粘剂,先后7次销售给山东时风集团共17万公升,总价值11万余元。因此,济南神牛化工有限公司对发生在时风集团的苯中毒案负有主要责任。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高唐昌瑞精细化工厂罚金4万元;判处其法定代表人宋康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被告济南神牛化工有限公司罚金12万元;判处其法定代表人邵登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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