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不了解自己的权益,更谈不上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今天消息 据《工人日报》报道:3月22日,北京市丰台区天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苯中毒事件被媒体曝光(本报国内新闻版3月22日曾作报道),有2人因医治无效死亡,14名苯中毒女工在3月29日由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送往朝阳医院接受治疗,仍有10多人在春节期间因无力治疗而回乡。接连有多名女工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据了解,天晔包装厂在28日晚上被查封,并有3位主要领导人被抓。但最让记者感到震惊的是,截至目前,仍然没有一名天晔女胶工通过法律程序将厂家告上法庭,为自己讨回公道。
“我们不会过多地难为厂家”
在朝阳医院记者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女工,她们出乎意料地表现得“开朗豁达”。年龄较大的刘学清告诉记者:“她们年龄都很小,平均只有20岁左右,最小的葛会珍进厂时虚龄只有15岁,根本不知道也意识不到自己病情的严重性。”
然而,略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是和白血病等同严重的病症,有着治疗周期长、治愈难的特点。身患这些疾病的人基本上很难治愈,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就意味着死亡。
事实上,曾经和她们朝夕相处同一车间的姐妹王迪学、贾红霞已经因为身患此病医治无效永远地离开了她们。
记者问她们:“为什么不打算起诉呢?”
“只要厂家能出钱给我们治好病,报销医药费用,结算工资,我们就不会过多地难为厂家”。
作为事故主要责任方的天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并没有像女工们期待的那样善良。据了解,女工住院期间,厂方一直拒绝承担女工在医院期间的治疗和生活费用。而在记者采访的前一天,女工已经到了没有钱吃饭的境地,一天就靠一顿饭来维持生活,值班医生说,现在女工的医疗生活费用是由医院暂时垫付的。
起诉的道路漫长而曲折
在绝大多数人还没有意识到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作为重病号的肖莹秋、刘学清和死者王迪学的家属委托肖莹秋的姑父罗广武找律师,有意向寻求司法救济。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在得知天晔女工中毒事件后,所长郑艾丽当即表示要免费为她们打这场权益官司。
刘学清说她们很担心,因为在进厂时,她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基本上都是口头协议,她们大多并不清楚自己应该享有哪些权益,更谈不上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专家认为,这些女工在厂里工作,和厂家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这是厂家无法推卸掉的。而且这件案子本身很简单,女工接连患病,厂家就是罪魁祸首。他们长期从事这种包装生产,应该明白所供原料中含有有毒物质,应该按照有关卫生标准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但是,诸多证据的不足仍使她们的维权道路遥远而漫长。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智律师说,首先是在取证上比较困难。虽然我们大家都清楚这些女工患病是由于长期从事的刷胶工作所导致的,但现在仍没有确切的医学鉴定来推断苯中毒是造成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直接原因。
另外关于赔偿方面,智律师说目前先以民事诉讼来起诉,取得民事赔偿。但对于已经去世的王迪学和贾红霞,所得赔偿会很少,仅有医疗费用、抚恤金等,按国家法律规定在3万到5万元之间。对于正在住院治疗的女工,则会牵涉到长期赔偿的问题。如果厂家资不低债宣布破产的话,就只有按注册资金赔偿。
有专家认为,避免职工中毒悲剧的不断上演,靠厂家的自我约束和劳动者的自身保护往往不够,关键还要依靠完善的法律来约束。在我国至今还没有单项的职业病法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