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茶陵县严塘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茶陵县严塘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茶陵县严塘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址:茶陵县严塘镇樟市村
公示内容:《茶陵县严塘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874266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