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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

发布日期:2024-08-26  浏览次数: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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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7省(市)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7省(市)反馈督察情况。

  总的看来,7省(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但督察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仍有差距,“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力,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较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长江保护修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污染防治攻坚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一些地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生态保护修复仍需加强,林地、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时有发生,一些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不到位;一些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下一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将指导督促被督察省(市)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在4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后续工作中持续加强调度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紧盯到底,推动地方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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