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原建设主体为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已于 2017 年 8 月委托湖南大自 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表,并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取得环评 批复(临环建字[2017]72 号)。2020 年本项目整体转让给中海油湖南销售有限 公司,并成立中海油湖南销售有限公司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作为本项目的运营主 体。为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临澧分局申请将建设单位由“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变更为“中海油湖南销售有 限公司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并取得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同意(附件 6)。 中海油湖南销售有限公司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委托湖南启帆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253 号令)及《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 13 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 定,对本公司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21 年 2 月,对加油站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环保处理设施进行了现场勘察,调 研了相关的技术资料,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1 年 3 月 17~18 日,对常德市 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环境管理检查, 并对污染物排放实施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验收监测报告。
中海油湖南销售有限公司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doc中海油湖南销售有限公司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主验收专家组意见.pdf
中海油湖南销售有限公司临澧县新环城加油站环保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