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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江一湖四水”将常年禁捕

发布日期:2019-10-18  浏览次数: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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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为进一步做好湖南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

 

为进一步做好湖南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正式发布。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省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实现常年禁捕,江豚、大鲵等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到2025年,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省长江湖南段、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

《意见》还对强化源头防控、加强保护地建设、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等十二项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同时,意见提出,要严格责任落实、加大保护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此外,《意见》对每项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都详细指定了牵头及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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